包头破坏军婚罪律师

-于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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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子峰律师
  • 所属律所:

    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150220231058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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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完善刑事证据标准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

    于子峰,包头破坏军婚罪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如何完善刑事证据标准一、如何完善刑事证据标准1、充分借助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证据制度、统一证据标准,实现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协同互动、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2、统一证据标准要顺应司法规律,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确保公检法各机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统一遵循。二、刑事证明标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是诉讼中对案件事实中的待证事项的证明必须达到的要求。其证明结果是排他性的,即通过确定、充分的证据得出的案件事实应当是一种排除了盖然性因素的完全确定的客观事实。同时,该标准兼具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双重要求。证据确实是要求证据具有客观真实性;证据充分,是具有证明力,足以证明待证案件事实。三、刑事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定案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与本案有关联,并具有合法性,且需经当事人质辩。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在采取紧急或临时性措施时可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在对部分案件事实作出临时性认定结论时可适用合理可能性标准。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如何完善刑事证据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充分借助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完善证据制度、统一证据标准。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几种1、物证、书证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2、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刑诉法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是口头陈述,以笔录的形式加以固定。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请求或办案人员的要求,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笔书写供词。严禁刑讯逼供或以欺骗、引诱等方法套取口供。刑诉法第46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5、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鉴定人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6、勘验、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生理状态,而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检查笔录以文字记载为主,也可以采取拍照等其他有利于准确、客观记录的方法。7、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2024-06-12

    证据调查申请格式是什么 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于子峰,包头破坏军婚罪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证据调查申请格式是什么 宝安区律师 江干区律师 苍溪县律师 玉山县律师 新沂市律师 鹤山市律师 六合区律师 黄陂区律师在民事案件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由此可以看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但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客观原因,当事人无法履行其的举证,这时人民法院拥有证据调查权。那么证据调查申请格式怎么写,接下来的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注明文书名称。申请人基本情况。2、正文。请示事项:明确写出申请人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具体内容。事实和理由。3、尾部。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申请日期。附项:应注明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二、格式 证据调查申请书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年 月 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调查证据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市××公司职员,现住××市××区××街×号。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原告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b离婚纠纷一案已诉于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b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b管理。现b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b,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b在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情况。此致××市××区人民法院申请人:a××年××月××日综上所述,法院证据调查权是作为例外情况存在的,是在当事人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履行举证的情形下产生的。证据调查申请格式也在上文中作了介绍。格式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申请日期等。现在,大家有了一定了解了吧。若还有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惑!声明:该内容系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 乐平市律师 恩施市律师 长兴县律师 淮阴区律师 上饶县律师 江阴市律师 广德县律师 曲江区律师在实践中,行政执法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包括了财产罚、行为罚、人身罚、申戒等,并且在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因为执法的类型有所不同,所以具体执行的内容也会有所差别。但是,无论是怎样的执法类型或执法内容,都需要证据予以证明,需要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那么,行政执法证据种类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的为您解答。 一、行政执法的含义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二、行政执法证据种类 因为行政执法仍然属于行政法律的范畴,需要遵循行政法的规定,所以,行政执法的证据种类与行政法律的规定一致。下面,就来看一看有哪些行政执法证据种类。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如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等。 3、视听材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材料。如用录音机录制的音响、语言;用录像机录取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等。视听资料可以由当事人提供,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索取或复制。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制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除了精神或生理上有缺陷而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不能做为案件的证人外,任何公民和组织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做证一般应亲自出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后可以用书面证言的形式作证。 5、当事人的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叙述。由于行政争议就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最了解争议的事实。当事人的陈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线索,应当加以重视。但是,由于行政争议直接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的利害关系,所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客观地对待,注意是否有片面和虚假的部分。当事人的陈述只有和本案的其他证据结合起来,综合研究审查,才能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6、鉴定意见。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机关对行政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由于行政案件涉及许多专业技术管理领域,所以鉴定结论是行政诉讼中运用的极为广泛的一种证据。如卫生监督机构对药品质量的检验证书。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对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它是客观事物的书面反映、是保全原始证据的一种证据形式。勘验笔录常常用于涉及房产、土地、山林、环保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纠纷。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现场当场实施行政处罚或其他处理决定所做的现场情况的笔录。以上七种证据,不论何种形式,人民法院都应审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应对各种证据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进行审查。证据只有经过法庭审查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综上所述,以上就是行政执法证据种类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了。在实际生活中,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法律制度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有利于保障其它各项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的顺利实施,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最后,其它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声明:该内容系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2024-05-28
  • 传闻证据规则法定理由是什么?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什么?

    于子峰,包头破坏军婚罪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传闻证据规则法定理由是什么? 渭滨区律师 平湖市律师 蒙阴县律师 上饶县律师 肥城市律师 台山市律师 乐平市律师 谯城区律师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逐步完善,相关证据规则也在不断修正。传闻证据规则作为西方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近年来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并取得了积极效果。那么传闻证据规则法定理由是什么针对这个专业法律问题,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来告诉大家。 一、何为传闻证据规则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该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 二、传闻证据规则法定理由有哪些 关于设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理由,存在着诸多说法。英美传统经验认为,证人陈述证言通常必须遵守三大条件:宣誓、到庭以及接受交叉询问。有人认为,“为保证能遵守这三个理想条件,才设置了传闻证据规则”。由于英美法系对传统的宣誓义务有了放宽,证人不宣誓也可以提供证言,所以宣誓并不能构成排除传闻的理由。笔者认为,传闻证据存在的首要风险可能是存在陈述虚假的危险,这应当是排除传闻证据的最初理由。这可以通过上文所述传闻证据的形成过程来理解。在口头传闻中,甲转述乙的陈述,事实X会变成事实X’,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复述不准确的问题,故有“传闻多失”的说法。即使是作成书面形式,同样存在被伪造的可能。即使不是被伪造,经过深思熟虑写下的文字与迅速地说出的话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确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第二个理由,是与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相关的。英美法系国家庭审采用对抗式,证据由一方提出,而由另一方进行反驳,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一环。特别是反询问,通过质疑证人的可靠性、揭露证言的虚假性,能够更好地发现事实的真相。如果采纳传闻证据,原陈述人就不用出庭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就不能对他进行反询问,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是否诚实都得不到审查,而这些都是构成证言可靠性的基本元素。由此可见,按照传闻证据规则要求,证人证言必须经过庭审检验通过才能被采纳,也就是说证人要出庭作证。关于传闻证据规则法定理由的说法有很多,普遍的说法是为了满足证人宣誓、到庭及接受询问等条件,才有了传闻证据规则。总之,我国也要灵活应用这个规则,对于可取之处进行借鉴。声明:该内容系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什么? 金凤区律师 新都区律师 汉阳区律师 延吉市律师 化州市律师 瓯海区律师 浏阳市律师 金牛区律师传闻证据规则在西方运用的十分广泛,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随着我国刑诉法的不断修订完善,传闻证据规则也被逐渐引进,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那么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什么为何设立传闻证据规则下面由简单做个介绍。 一、传闻证据包括哪些 1、书面传闻证据。亲身感受了案件事实的证人在庭审期日之外所作的书面证人证言,及警察、检察人员所作的询问笔录:2、言词传闻证据。证人并非就自己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而是向法庭转述他从别人那里听到的情况。 二、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什么 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证据规则之一,它原则上在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要求,证人证言须在法庭上接受检验,只有在符合法定的例外情形时才允许采纳庭外陈述。对于中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证人不愿作证、审判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问题,该规则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在中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和诉讼的对抗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合理的传闻证据规则,并规定适当的例外。其有如下要求:1、转述他人见闻的陈述不能作为证据2、证人的书面陈述原则上也应排除3、证人只能就自己亲身耳闻目睹的情况作证 三、设立传闻证据规则是什么呢 关于设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理由,存在着诸多说法。英美传统经验认为,证人陈述证言通常必须遵守三大条件:宣誓、到庭以及接受交叉询问。有人认为,“为保证能遵守这三个理想条件,才设置了传闻证据规则”。由于英美法系对传统的宣誓义务有了放宽,证人不宣誓也可以提供证言,所以宣誓并不能构成排除传闻的理由。笔者认为,传闻证据存在的首要风险可能是存在陈述虚假的危险,这应当是排除传闻证据的最初理由。这可以通过上文所述传闻证据的形成过程来理解。确立传闻证据规则的第二个理由,是与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相关的。英美法系国家庭审采用对抗式,证据由一方提出,而由另一方进行反驳,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可以说是其中最重要也是最精彩的一环。特别是反询问,通过质疑证人的可靠性、揭露证言的虚假性,能够更好地发现事实的真相。如果采纳传闻证据,原陈述人就不用出庭作证,另一方当事人就不能对他进行反询问,其感知能力、记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是否诚实都得不到审查,而这些都是构成证言可靠性的基本元素。综上所述,传闻证据包括言词传闻证据和书面传闻证据,传闻证据规则的要求是证人的书面陈述、转述他人见闻的陈述都应该排除,证人只能就实际看到听到的做出陈述。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证人证言都很大的主观性,必须要接受法庭的检验才行。声明:该内容系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反馈提交问题,我们将按规定核实后及时处理。 2024-05-13

    刑事证据的种类是什么 刑事物证技术在舞弊调查中的运用

    于子峰,包头破坏军婚罪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刑事证据的种类是什么一、刑事证据的种类是什么1、物证、书证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2、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一般以证人证言笔录加以固定;经办案人员同意由证人亲笔书写的书面证词,也是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自诉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如果是被害人,他们的陈述也是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5、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鉴定人有法定的回避理由,应当回避。6、勘验、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7、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二、刑事证据的分类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 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刑事证据的运用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对于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以后,依据查证属实的证据来确定案件事实。三、刑事证据的使用运用证据认定案情与审查判断证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往往是结合审查判断证据同时进行的。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认定案情与审查判断证据,都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随着刑事诉讼的进展,公安司法人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与对案情的认定,都会不断地完善。通过不同的刑事诉讼程序,反复检验,层层把关,公安司法人员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和对案情的认定,必然会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说它们之间有区别是指审查判断证据的真伪和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主要是对单个证据本身进行审查,判断单个证据对案情的证明力。运用证据认定案情则是在审查判断单个证据的基础上,依据查证属实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作出判断性结论,也就是运用证据来认定整个案情。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使控辩双方能够积极加入诉讼过程,就其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举证责任,并由此限定证据审查的范围。这样既能减少法院不必要的查证活动,提高办案效率,又能减少法官对案件进行职权调查的因素,避免过分的自由裁量和主观擅断。同时,具体的证据规则也为控辩论双方和法官的证明活动确定一个框架,有利于协调控辩双方之间以及控辩双方与法官之间围绕证据展开信息交流。制订严格、科学、明确的证据规则,对证据收集、举证、质证、认证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以严格的司法程序为保障,使法律真实最大程度接近于客观真实,才能真正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改变那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促进司法公正这一诉讼最高目标的实现。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刑事证据的种类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综上,刑事案件的审理要注重证据的收集,不能遗漏关键性证据,不然会造成冤假错案。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刑事物证技术在舞弊调查中的运用为何说刑事技术是刑事侦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种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新刑事诉讼法中八大证据除了三种言辞类证据,其他五种证据都与刑事物证技术息息相关。三、那么刑事物证技术在企业舞弊调查中有什么作用呢电子物证技术在舞弊调查中的运用随着网络和电子技术的发展,电脑、手机、微博、微信、QQ的普及,当今经济犯罪中电子技术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等各类新兴起的高科技含量的刑事犯罪案件与日俱增。1、从分利用互联网IP地址查询、追踪的作用。2、及时掌握和控制相关电脑和信息的动态,予以及时检查、研究、获取尤其是恢复以及从分挖掘利用信息的内容。3、合理合法的加强手机通信技术在舞弊调查中发挥作用。4、调查中充分收集证据,并与公安机关保持紧密联系,发现达到立案条件立即报案。、视频侦查技术在舞弊调查中的运用视频侦查技术包括对监控摄像中人、物的识别,在取证过程中摄像资料的运用,对嫌疑人容貌复原的模拟画像,对图片、摄像资料的真伪鉴定、对模糊摄像资料的清晰化处理等等。1、通过摄像固定通过改变身份电话访谈的内容。2、在职务侵占案件中,运用模糊图像处理技术复原嫌疑人相貌衣着、及其被盗物品。3、视频技术结合辨认笔录固定嫌疑人。4、在舞弊调查中视频技术结合电子物证技术的合理运用。5、在舞弊调查中视频技术结合信息通信技术的合理运用。、文件检验技术在舞弊调查中的运用文书检验,又称为文检、文件检验,是指运用语言、文字学、生理学、心理学、物理化学及其他相关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诉讼中所涉及的可疑文书物证进行分析、鉴别、借以确定该可疑文书与案件事实的关及其与一定人的关系的技术科学。1、印章的真伪鉴定。2、打印机及其打印成品的鉴定。3、签名字体的鉴定。4、发票真伪的鉴定。5、伪造文凭的鉴定。6、各种文件、小票纸张的鉴定。、声纹检验技术在舞弊调查中的运用所谓声纹,是用电声学仪器显示的携带言语信息的声波频谱。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声纹不仅具有特定性,而且有相对稳定性的特点。1、录音完整性检验,即录音是否有开始、结束删除、添加、篡改等检验鉴别它是录音资料作为证据时必须进行的检验内容。2、 同一性鉴定:利用待识别者的声纹资料对鉴定录音中的声音进行身份认证,完成同一性鉴定。3、语音降噪:在实际案件中,许多录音带有噪音,从而影响对录音内容的听辨。4、微弱语音增强:在有些案件中,由于录音设备离说话人较远或录音设备设置不对,导致录音内容听不清楚。 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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